壹. |
目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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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|
提供本市六歲以下特殊需要的幼兒短期安置。 |
(2) |
充實幼兒的生活經驗。 |
(3) |
提供幼兒適應社會生活之學習環境。 |
(4) |
增進幼兒的人際互動關係。 |
(5) |
提高家長親職教育的功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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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. |
進度期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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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 一年原則分為4期,每期3個月;開班時間不定,請來電洽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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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. 每週服務時間分配原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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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|
小組教學:每週2次,每次2小時。 |
(2) |
個別教學:每週1次,每次1小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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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. |
入班規定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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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|
入班資格:
設籍本市 0-6歲之幼兒,經發展評估中心專業人員討論後,符合下列條件者建議入班。
A. |
在評估鑑定時,由於個案的不確定性過高,需再觀察者。 |
B. |
預期個案無法得到適當的幫助,需要特別介入一段時間,再回到特教班。 |
C. |
特殊個案可助專業成長之案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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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 |
留班時間:
為短期安置, 經療育會議及特殊教育組資源班教師依學生需要決定,每期為3個月。 |
(3) |
班級人數:
依課程表安排,額滿為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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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課程內容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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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幼兒之個別差異及特殊需求,設定教學目標及進度;教學內容為生活自理訓練、認知輔導、語言理解與表達、社會適應能力加強及感官刺激等。 |
5. |
服務方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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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|
親職教育:
整合療育資源,配合南區資源中心提供家長有關專家學者專題演講之訊息;提供政府單位、社教機構、基金會等辦理之研習訊息;蒐集報章雜誌與幼教、特教相關文章,提供家長相關的資訊;與家長討論孩子教養態度及策略。 |
(2) |
小組教學:
包含認知活動、操作時間、社區適應、體能律動、知覺動作及視聽教學等,增進幼兒各項基礎學習能力,提昇良好的人際關係以加強社會適應能力。 |
(3) |
個別教學:
新入班或特殊身體病弱或尚未能 參予團體課程之幼兒,先安排個別教學,待其學習狀況穩定後再依其能力表現編入小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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